2020年6月5日,歐盟理事會在聽取歐洲議會的意見后做出決議授權歐盟委員會與美國談判“開放貨運代理區”協定,目標是建立單一的跨大西洋貨運代理運輸市場:沒有投資限制,對包括國內貨運代理運輸服務在內的貨運代理運輸服務也沒有限制。2020年開始的美歐“開放貨運代理區”談判長期沒有結果的原因主要是雙方在兩個關鍵問題上立場差距較大。第一,外國投資美國貨運代理公司的限制。目前美國僅允許外國投資者擁有美國貨運代理公司的投票股權,但美國已經可以擁有歐盟共同體承運人49%的股權。
美國計劃將對外國投資比例增加到49%,歐盟的目標是100%外國擁有。歐盟是利用美國貨運代理運輸業的不景氣,對美國貨運代理運輸企業進行重組和收購。第二,市場準入。歐盟期望美國對共同體承運人開放所有國內點,即可以從歐盟任意城市飛往美國任意城市;美國希望英國希思羅機場對所有貨運代理公司開放;歐盟希望美國開放國內空運權,美國已經獲得一些歐盟內部航線準入,因而共同體承運人也希望獲得美國國內航線準人(鄭興無,2010)。2020年4月30日,美歐達成第一階段的“開放貨運代理區”協定。
航權。雙方貨運代理公司均獲得了第3、第4、第5、第6航權,貨運第7航權。歐盟指定的貨運代理公司客貨混運航班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可以在歐洲共同貨運代理區(ECAA)成員任意點與美國之間飛行,也就是獲得部分客貨混運的第7航權。任意一方貨運代理公司可以雙向或者單向運營,合并航班號,任意組合中間點與締約方境內的點,減少中間點,可在任意點在不同貨運代理器之間中轉旅客,在任意點具有分程權,通過對方境內運送過站旅客,不考慮始發地的合并運輸。
協議的任何規定不構成在對方境內兩點之間的國內航權。航權運用對雙方貨運代理公司均有一定限制。美方貨運代理公司,除全貨運服務外,其他的服務必須是服務美國的一部分;對歐盟貨運代理公司,除全貨運服務和客貨混運航班在歐洲共同貨運代理區(ECAA)成員任意點與美國之間服務外,其他的服務必須是服務歐盟的一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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